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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举行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第三次集中授课培训
发布时间:2021-06-07     作者:邵怡凯     来源:

5月28日下午,新闻与传播学院在JE502举行2021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第三次集中授课培训,本次培训邀请到新闻与传播学院18级辅导员刘鹏涛老师和17级辅导员白丫老师担任主讲人,本学期新发展的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此次培训。

白丫老师首先给同学们聊了关于对文化自信的认识。白丫老师举了李子柒这个网红的例子,并借助央视的评论“没有一个字夸中国好,但她讲了中国文化,讲了中国故事”,白丫老师表示只有对自己的文化自信,才能做到对外来文化去芜存菁。

借用习近平总书记的演讲:“无论哪一个国家、哪一个民族,如果不珍惜自己的思想文化,丢掉了思想文化这个灵魂,这个国家、这个民族是立不起来的。” 白丫老师表示青年党员更要坚守本心,发扬中国传统文化,对自己的文化产生认同,才是民族自信力产生的关键。白丫老师具体说了书法、诗词、戏曲、古建筑等具体意象,引导同学们通过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的艺术形式来建立文化自信。

最后,白丫老师表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,需要每一名中国青年的责任与担当,同时也告诫同学们建立文化自信的同时也要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。

第二堂课由刘鹏涛老师带来关于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,开课前刘鹏涛老师说到应该先了解党员的义务,其次再了解他的权利,意在告诉同学们想要享受党员的权利就必须首先履行党员的义务。

刘老师表示,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、不可分割的整体。 事实上,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,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。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之上的,服从于党的团结统一、提高党的战斗力、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这一根本要求的。 其次,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互为条件、互相促进的。 履行党员义务是行使党员权利的前提,行使党员权利是履行党员义务的保障。 党员在享有并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同时也是在尽自己的义务,党员履行党员义务,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。

随后刘老师列举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八项权利,老师说无论何时都要牢记八项权利八项义务,并且不断学习,因为党员只有继续学习,成为本职工作中的能手,才能真正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才能使我们的党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文化。而针对在校大学生,更要自觉发奋的学习,同时借鉴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,吸收科学文化知识,成为高层次,全发展的专门人才,准备好在将来传播文化和高技术,迎接新技术革命的挑战。

最后刘鹏涛老师强调党员的义务中反复强调了一个观点,即要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,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这也是我们党的宗旨。让同学牢记,已然选择加入党,就必须按党的要求来要求自己。